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 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

来源: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15 10:30

    为了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强化班主任的岗位意识和工作责任意识,不断促进和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校班主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采用系部考核、学生处考核和学生测评三种方式;

  1)各系部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的基本分为100),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2)学生处考核以学生处的各项记录为依据,根据本方案中的相关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3)学生测评是根据学生测评方案,在学期末进行,学生处组织,由系部具体实施(学生处制订《学生测评方案》)

  4)期末由学生处分系部汇总每位班主任的分数。系部考核成绩(取每位班主任的平均成绩)60%,学生处考核成绩占30%,学生考核成绩占10%。在学期末由学生处统计每个班主任的总成绩,最后下发到各个系部,公布在本系部班主任工作群。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的依据,并作为班主任续聘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评优、外出学习等系部根据考核的分数再加上民主评议上报名单。

  二、考核内容

  (一)加分考核内容

  1.学生个人在省、市、学院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15、10、 5分;10、5、3分。以获奖证书为准。(系部统计)

  2.班级在校各类评比中获奖,获得一、二、三名的,分别加201510分。以获奖证书为准。(系部统计)

  3.班级学生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奖项每人次加5分。以获奖证书为准。(系部统计)

  4.班级在校内、外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加5分;班内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活动每人每次加2分。(系部记录)

  5.班级每获得一次流动红旗加5分,每有一个宿舍获得文明宿舍加2分。(系部考核记录,)

  6.班主任能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发表研究论文获奖者每篇加10分;班主任在省、市、学院举行的各项活动(与班主任工作有关)中获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分别加20、15、10、8分;15、10、 8、5分;10、8、5、3分,以获奖证书和活动记录为准。班级学生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每人次加5分。(系部统计

  7.发现校外人员侵害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和行为,及时报警或向值班教师、学校领导及时告知,减少或避免损失加10分。(报学生处备案,龙华校区报裴登明处长,秀英校区报谭传土处长

  8.班级发生重大事件,班主任能及时赶到处理者,加10分。(以系部考核记录为准)

  9.班主任利用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活动每次加5分。(以系部记录登记为准)

  10.能积极查处学生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如实上报的每起加 2 分。(各系部考核记录)

  11.每学期能按时完成学生处布置的各项工作加10分(学生处记录

  (二)扣分考核内容(分为班主任考核内容和班级考核内容两部分)

  1.班主任考核内容

  (1)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非因公请假,每次扣1分;未经请假不参加的,缺一次扣3分。(以班主任会议签到表为依据)

  (2)每周召开班会一次。班会主题鲜明,内容形式新颖,有记录,缺一次扣2分(学生处负责统计

  (3)班主任应按时上交班主任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学籍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处等学校的指令性工作。未按时上交或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不完成的,每次扣5分。(以学生处记录为准)

  未按时上交或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不完成的,每次扣5分。(以学生处记录为准)

  (4)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组织、不参加,每次扣5分。(以系部活动检查记录为依据)

  (5)经常与学生谈心,重视对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每周至少联系3名学生,作好谈话记录,缺一次扣2分。(以班主任工作手册为依据,系部统计)

  (6)主动进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每周不少于2次,有记录(学生宿舍记录表签字为准,学生处统计),缺一次扣3分。

  7)班主任带学生出操,按系部要求签到,无辜缺席一次扣3分。(系部记录)

  8)学生按宿管要求按时到宿舍作息,学生不按作息时间到宿舍(或晚上不经班主任允许任意外出)每个学生一次扣5分。(以宿管记录和门岗记录为准,系部考核)

  2.班级考核内容

  1)班级学生中有给予开除、勒令退学、劝退、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违纪处分的每人每次分别扣 20、15、10、8、5、3、2 分。(学生处记录)

  2)在教室、宿舍和清洁区卫生评比检查中,卫生情况较差的教室、宿舍、清洁区每次扣2分。(系部登记)

  3)学生在上课期间按规定穿校服、不穿拖鞋,若违反每项每人扣0.5分。(学生处抽查、系部检查)

  4)学生迟到、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一节扣1分,学生晚自习、早操、集会或集体活动时,无故缺一人扣1分,纪律差的班级扣3分。(学生处抽查,系部检查记录)

  5)每有一个宿舍不关灯、不关风扇,每次每项扣0.5分。(以宿管人员检查记录为准,系部登记考核)

  6)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经济赔偿外,按价值多少扣5-10分。(总务处罚款为依据)

  7)不能及时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意见和建议,未能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每次扣 5-8 分。(学生处记录)

  8)宿舍内每发现一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包括私接的电线、插座)扣2分,发现烟头一次扣3分。(宿管记录、系部检查、学生会检查记录为准)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学生处。

  另注

  、本方案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欢迎大家监督。

  各系部根据本方案制作系部的检查记录表每月班主任量化考评汇总表

  、学生处期末汇总每位班主任的分数进行公示

  四、学生处考核以系部为单位考核,评比在本系部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