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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细则

来源: 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1-14 00:00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上班制度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长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5、爱护工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嬉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

  1、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及所在学习单位的班组(师傅)代为考勤;带队老师考勤。对无故不请假的,将作旷工、旷课处理,严重违反规定的,屡教不改者,实习成绩以不合格论处,重修合格后方予毕业。

  2、实习期间,学生不能私自外出,外出企业,必需向带队老师请假,老师批准后方能外出。私自外出者,一经发现,通知家长到企业共同教育。每月考勤情况表按规定时间交专业部存档。

  3、实习生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交管理老师签字同意,而后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生效。

  5、实习生请病假、事假,应经带队老师、家长、实习单位领导同意后,报实习小组组长登记;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带队老师审核、带队老师上报专业部审批,否则,按旷工论处。

  7. 实习期间,要注意安全,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海口市高技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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